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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综合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2023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目前已进入第四学期,即将启动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为保障综合实践教学环节顺利完成,特将此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名称

  注:请各位老师提交综合实践初审表时按照相应的入学批次及课程编号填写正确的试卷号。

  二、综合实践环节要求

 (1)各学习中心须按照各专业综合实践实施细则严格组织落实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按要求配置指导教师,并对实习实践时长、报告内容等材料进行初审核查,初审通过后报学院进行100%复审。各专业综合实践实施细则见附件。

 (2)社会实践环节每名教师同一时期指导各类学生总数为专职教师不超过3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20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指导教师同一时期指导同一届学生总数为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

 (3)专科专业实习实践形式、内容、格式、字数等均须符合相应专业综合实践实施细则要求。学生完成实习实践后,填写考核表,完成实习实践报告,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学习中心负责综合实践成绩的初审和汇总上报。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且经学院与国开总部审核通过,获取相应学分。实习实践报告内容雷同者,学院实行一票否决。

 (4)本科专业毕业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和文献综述三种形式。学术论文是指经过选题、研究设计、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得出研究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解释,得出结论,并将整个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按照规范的书写格式撰写的论文。文献综述是作者针对某一主题,在阅读大量相关的原始文献后,对其数据、资料和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对比、分析和评价,而写成的一种专题性的学术论文。文献综述不能用于学士学位申请。

  三、本学期具体工作安排

 (一)专科专业综合实践工作安排

 (1)本学期专科专业综合实践分5批次提交:

  第1批综合实践提交时间:2月28日前

  第2批综合实践提交时间:3月16日前

  第3批综合实践提交时间:3月29日前

  第4批综合实践提交时间:5月16日前

  第5批综合实践提交时间:6月13日前

 (2)为做好教学支持服务,各学习中心应做好综合实践工作台账,按照应毕业学生和临毕业学生分类管理,做好综合实践材料催收和审核工作。

 (二)本科专业综合实践工作安排

 (1)23秋及之前入学批次学生在本学期启动综合实践工作。各学习中心填报《综合实践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一)及本科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表》(见附件二),于2025年4月11日前提交至学院。

 (2)各专业指导教师资质必须符合相应专业综合实践实施细则要求。如毕业实践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同一人,则需按照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标准选聘毕业实践指导教师。

 (3)本学期本科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为4月20日至4月26日,请各学习中心据此安排本科论文答辩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沟通。

 (4)对于23春及之前入学批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且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学习中心须于4月10日前将其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学院进行审核。

 (5)为做好学生学位申请支持服务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做好意向申请学位学生的调研统计工作,并报学院备案,学院将根据学生学位需求,统筹安排教学及支持服务工作。

  四、学院综合实践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学主管   刘  瑞  

  本科综合实践管理:  李兆欢  

  专科综合实践管理:  马新新  

  联系电话:010-58488326

国家开放大学生命健康学院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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