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巡考制度。巡考是规范考点考试管理,监督、检查考试各环节落实情况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全国统一考试期间,各级办学单位应派出作风正派、懂管理、讲政策、熟悉考试业务的巡考人员,对考试组织和实施工作进行巡视。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了解考试的组织情况 1.辖区内考点数、考生人数、开设专业、考试科目及考场分布情况; 2.考务工作安排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监考组织情况; 3.监考人员的培训情况; 4.考生考风考纪教育情况; 5.考前的其他准备。 二、检查试卷保密工作。 1.保密室是否加装防盗门窗,保密室门和防盗门钥匙是否由两人分别保管,开启时是否有两人同时在场; 2.试卷存放期间是否有专人昼夜值守; 3.保密室内试卷袋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启封现象,保密室领、发、存试卷数是否相符; 4.试卷出、入库是否有交接手续和记录。 三、检查考点布置情况 1.是否有明显的“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标识; 2.是否在醒目处张贴“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示意图”、“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 “考试时间安排表”、“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设置“考风考纪曝光台”等; 3.是否有警戒线,是否有人把守; 4.环境是否安静,交通是否便利。 四、检查考场布置情况 1.是否张贴考场号、考试科目、试卷号、考试时间等考场信息。 2.是否依照标准考场设置。考生座位是否单人、单桌、单行,课桌是否反向摆放;是否整洁、卫生、通风、采光好。 3.是否有供考生存放携带的书包、书籍、资料等物品的专放处。 五、检查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情况 1.考试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2.考试工作人员是否佩戴统一标志。 六、处理存在的问题 1.对考点在试卷保密、考点布置、考场布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2.配合当地主考处理当时发生的特殊事件; 3.发生重大事件向派出单位及时汇报。 七、反馈与总结 1.在巡视过程中,对考试组织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由主考进行纠正与处理; 2.巡考工作结束后,对考点的考试组织与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向派出单位汇报巡考情况并提交巡考报告,并对巡考的组织与落实提出建议。